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公车参改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11月8日、9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李玉平副局长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纪委、审计等5个成员单位的人员组成。在全市参改并保留有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的单位中,抽查市水利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委、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局、人社局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督查的主要对这8个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建立情况、车辆经费使用情况、车辆维护管理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主要以汇报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被抽查的单位积极配合,督察组对所督查单位提出针对性问题,督促整改,对做得好单位予以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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